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日期:2021-03-03 15:26: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319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一、监控系统专网专用,严禁联接国际互联网等网络,监控系统用机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适时加强工作人员的保密制度教育,提高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三、监控室设备遇故障不得自行修理或在外修理,须报告保卫处,不得私自处理,严格落实维修维护审批、登记制度。

四、监控室内计算机严格专人专用,非监控操作人员不得操控监控系统用机,未经允许非监控操作人员不得使用,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监控中心,特殊情况的,经允许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计算机必须设有增强性密码(至少8个字符,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和数字),并定期更换,操作人员在离开时,要确保系统处于在恢复时使用密码保护的屏保状态。

六、定期扫描网络安全漏洞,查杀病毒,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取数据的媒介(包括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严格杀毒后再提取数据。

七、严禁在计算机上处理和储存涉密信息。各类存储介质按照纸制文件管理的要求标明密级,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和销毁制度。

八、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监控系统内部信息、监控设施的性能、安装位置、使用时间和使用方法均为涉密信息,不得擅自复制。

九、在监控中心调阅或者复制录像资料,必须有值班人员和负责人两人在场,严格审查内容。经批准后,按规定填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校园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按照规定执行。

十、监控中心采集的信息、监控范围、网络配置、软件资料等军属行业秘密,任何人不得通过抄录、复制和擅自带出中心等任何方式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情况,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合议论、介绍有关录像内容。发现个人隐私情况的,必须认真、恰当处理并严格保密。

十一、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时,必须领导同意。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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