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院校园内摆摊设点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24 16:14: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66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规范校园内摆摊设点等活动的通知

 

为规范校公共区域的摆摊设点活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校园文化活动和商业宣传、推广活动合法、健康、有序地进行,特此通知:

一、凡是在校范围内的一切摆摊设点都必须经过学院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校外公司或组织在申请时需附上相关资质证明和背景资料备查。

二、摆摊设点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校内相关规定。

三、摆摊设点应严格按照学院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活动内容不得超出主管部门审批的范围。

四、负责摆摊设点的单位或社团组织须维护宣传点的环境卫生,不制造噪音,服从校内保卫与物业等相关部门的管理,损坏校内设施的须按学院规定赔偿。

五、在摆摊设点现场务必带上审批表备查,不能出具审批表的一律予以清除。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任何摆摊设点活动或者经批准后违反学院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清除,并追究举办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外来单位(个人)校园内摆摊设点活动审批


附件【校园内摆摊设点申请表.doc已下载344次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