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教学区域电动车通行及停放管理的温馨提示
全校师生:
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维护教学区域正常秩序,营造安静、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消除电动车超速骑行、违规停放、起火隐患、等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工作平稳开展,依据学校校园交通、安全及消防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教学区域电动车通行、停放管理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一、划定禁行区域,严守通行规定
学校博艺楼、华艺楼、崇艺楼、雅艺楼、臻艺楼等所有教学楼宇,及楼宇周边道路、广场、步道、绿化带通道,划定为教学核心电动车禁行区域。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该区域全面禁止各类电动车通行、骑行及临时停放,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私人及共享电动车、两轮、三轮电动代步车等。无特殊授权,全体师生严禁违规驶入。
二、规范停放区域,杜绝乱停乱放
为保障师生出行便利,学校在梅馨舍、兰洁舍、竹隐舍、菊韵舍学生公寓片区,设置专属电动车规范停放区域。全体师生电动车须统一停放至指定点位,有序摆放、整齐归位,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楼道门口及校园主干道。
严禁将电动车骑行、推行至教学区域,禁止在教学楼走廊、楼梯间、门厅及周边道路滞留、停放。同时,严禁私拉电线充电、违规改装车辆,严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强化常态管控,守护教学环境
学校将对教学核心区域实施封闭式交通管控,通过增设路桩、隔离设施、警示标识、禁行路锥等,明确通行边界,阻断电动车驶入通道。保卫部将开展常态化巡查,对违规驶入、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进行劝导清理,对违规师生登记提醒。
四、共建文明校园,自觉遵规守纪
校园安全与文明秩序需要全员共建共享。希望全体师生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与教学环境维护,主动理解、配合校园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电动车禁行、停放相关规定,杜绝违规骑行、驶入、停放等行为。同时请大家相互转告、彼此监督、共同提醒,自觉践行文明通行规范,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
特此温馨提示。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保卫部
2026年6月9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