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学院官网  首页  部门简介  新闻中心  办事指南  法规制度  平安建设  下载中心  法律讲座  护校队  安全图片 
法规制度
 法律法规 
 校规校纪 
下载中心
关于在学院校园内摆摊设点等... 2021/05/24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 2021/03/02
监控调阅申请表(校内) 2020/01/23
临时务工人员信息统计表 2020/01/1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在校学生现... 2019/04/23
校园110报警电话
地 址: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松雅校区报警电话:86203090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制度 > 校规校纪 > 正文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2021-03-03 15:31   审核人: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为做好校园视频监控工作,加强治安、消防等监控管理,发挥监控巡查作用,提高生产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职责

 1、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上班期间不得脱岗、离岗、睡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当班在岗人员必须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定时巡查,对公共视频监控区域不定时巡查。

 3、在巡查中过程中发现一般违章或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向校园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及时处理;若发现严重违章、生产事故等情况可直接向保卫处长汇报并作好记录。

 4、按设备技术要求及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设备,发现故障或异常,立即报告值班员,不得擅自维修、调试或关闭。

 5、值班员对故障或异常进行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通知网络中心人员进行处理。

 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记录。

 7、值班人员按照程序要求,配合对监控区域发生的违章、违规、安全隐患、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等情况进行监控录像回放,以确定事件责任人、记录相关时间、地点、人员、物证等信息。

 8、做好监控室室内卫生清理工作,全天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酗酒、打闹等。

 二、值班管理制度

 1、认真履行网络监控室岗位工作职责,负责当班监控的查巡、通讯,并做好当班信息记录工作,

 2、严格按监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对监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持画面清晰,通讯畅通,系统正常运行。

 3、值班中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认真学习掌握各监控点的安全知识,按要求规定对各监控点进行查巡,做好查巡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内,保持卫生清洁干燥,班中严禁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6、监控人员不得在监控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硬盘、U盘等拷贝,防止电脑感染病毒,造成系统程序破坏,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三、监控设备维护规定

 1、按设备正常规定操作使用电脑、电视墙、液晶LED电子屏等设备,做到安全用电和妥善保养、维护。

 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监控室,不用火、用电(包括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3、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资料带出。

 4、监控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维修、调试,出现故障及时报告。

 5、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6、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7、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负责检查一次设备是否正常。

 四、责任追究

 1、监控人员严禁班中脱岗、离岗、睡岗、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造成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2、未经允许在监控中心利用手机等工具翻拍,在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等,造成系统中毒或系统数据丢失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3、值班中未按规定进行查巡,未记录查巡内容,未对上报事项进行处理的,对监控值班人员按相应的责任处罚50---200元。

 4、监控中心设备设施看护不到位,发生损坏、丢失,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监控中心内的网络、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维护查看不及时、不到位,将进行责任追究。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关闭窗口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保卫处 版权所有 地址:长沙经济开发区(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

Email:bwc@bwc.edu.cn 电话:0731-88851185